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獎狀」係2002年7月16日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(現教育部體育署)時任主任委員林德福,頒贈獎狀予「中華民國木球協會」,其內文為: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參加本會辦理「民國90年(2001年)體育團體評鑑」榮獲評鑑成績優等特頒此狀以資表揚。自1989年政府宣布停止戡亂後,國內各級民間體育團體的法源依據為「人民團體法」;長久以來民間體育團體不僅支援政府執行並配合推行部分體育政策,透過體育交流、辦理推廣活動等方式拓展體育,功不可沒。自1997年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成立後,將民間體育團體之輔導視為重要政策,對於民間團體發展具有正面的意義,增進瞭解團體現況,並學習其他團體長處。翁明輝發明木球並傾注全部心力和財力推展運動,歷年來付出的代價無法估算,即使在沒有政府奧援的情況下仍勇往直前,對他來說卻是甘之如飴。1994年在國內成立中華民國木球協會,逐年更將木球邁向國際,於1999年成立國際木球總會、亞洲木球總會與歐洲木球聯盟。木球運動在翁明輝的熱忱與執著之下,現今如同種子散播各處,無論在國內或是國際的推展已逐漸步入軌道,成就出豐碩的果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