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二等服務獎章」係吳錦雲於2006年7月自天主教輔仁大學退休後,獲行政院所頒予,以表彰其於教育界長久以來的付出及辛勤耕耘。依「獎章條例」第一條之規定公教人員著有特殊功績、優良事蹟、優良服務成績或專業具體事蹟者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依本條例頒給獎章。其頒發級等依第五條與第六條規定,任職滿20年者,頒給二等服務獎章;獎章以三層組合,即大芒、芒、上蓋三部分。大芒以金屬為主之光芒表示榮光四射;芒以紅色象徵熱忱;藍色象徵清廉。上蓋梅花代表國家,內嵌「服務」兩字,由24個人字圖案環繞,表示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之精神,自強不息。寓意獲此獎章者,以清廉情操熱忱服務著有勞績,國家所頒給之殊榮。 吳錦雲擔任教職生涯中,曾於國立臺灣體育專科學校(現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)及天主教輔仁大學任教,熱心於田徑運動,歷年參加「奧運」、「亞運」及「世界大學運動會」等國內外大型賽事並屢次奪得佳績。致力培養田徑選手,執教表現良好,於促進國際田徑運動交流與推展全民體育運動有重大貢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