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行健體育獎章」係吳錦雲獲頒於1975年獲頒,由教育部贈予,獎章背面含有No.041之字樣。行健體育獎章為「中華民國教育部國民體育委員會」(現教育部體育署)授予對體育有功勞或運動競賽優勝人員之獎章,用以表彰國家代表隊領隊、教練、管理職務者。因吳錦雲在「第2屆亞洲田徑賽」擔任教練一職表現優異,返國後於1975年6月18日,由時任教育部長蔣彥士頒予此獎章。該次同獲頒獎章者有:領隊閻奉璋、教練吳阿民、管理蔡特龍,秘書孫鍵政等4人獲金質行健體育獎章1座。李秋霞、戴世然獲頒金質自強體育獎章。林月香、譚廣嘉、陳明智、陳炳煌,黃秋錦、陳富美等6人獲頒銀質自強體育獎章。 吳錦雲擔任選手時期,在標槍、鉛球、鐵餅項目皆有十分優異的表現。她曾多次於「臺灣省田徑賽」、「臺灣省運動會」等國內大型賽事奪得金牌,成為女子三鐵項目之全國紀錄保持人,並數次代表國家參與奧運、亞運等大型國際賽事,有「臺灣三鐵皇后」之美譽,亦曾擔任軟式網球國家代表隊選手。在其教職生涯中,曾於國立臺灣體育專科學校(現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)及天主教輔仁大學任職,亦數次接任國家隊田徑教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