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善列印: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+ P開啟列印功能
此文物由陳光雄先生所提供,此文物為陳光雄先生23歲時所取得中華全國足球裁判會裁判證。由於他一路上以足球運動為志業,因此曾取得國際級足球證照與多次擔任執法工作的經驗。根據他本人指出,當時的裁判證照就有區分為國家級、省級與縣市級的裁判證照,每一級等的裁判證照都要接受3天-7天的講習會,考核通過後才能授證。陳光雄先生指出如果要出任國際性或是國家性的比賽裁判,依理來說必須取得國家級的裁判執照,始具執法資格。目前臺灣現行足球裁判認證制度,則是由「中華民國足球協會」統籌,級別分為國際級、國家A級、B級與C級。